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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30日丽水中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发布时间:2012-08-22  点击量:2320次  分享至

为引进高素质人才,加强学校队伍建设,丽水中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
丽水中学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专业)
岗位类别
招聘人数
学历/学位要求
所需专业
要求
备注
丽水中学
高中英语教师
专技
1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英语
本科学历应为全日制“211工程”大学毕业
丽水中学
高中化学教师
专技
1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化学
丽水中学
高中生物教师
专技
2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生物
丽水中学
高中美术教师
专技
1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美术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有“211工程”大学本科学历成绩在本专业列前20%,高中毕业于省一级重点中学;
3、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1976年8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8月30日;
2.报名地点:丽水市寿尔福北路1号,行政楼五楼学校办公室;
3.报名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类荣誉证书(带原件)
4.联系人:陈赵建老师,联系方式:0578-2131020,2029190;
5. 资格审查:学校组织分管领导和学科骨干教师根据各学科的需求对每位应聘者的资格进行认真审查,经过资格审查后,符合招聘条件的参加考试。
(二)笔试
笔试为专业知识测试,选取高考试卷进行闭卷考试,阅卷批改、分析。成绩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形式,由教研组长牵头,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组成的考核小组注重对应试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岗位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察了解。
试讲形式为,随机选取高一、高二教学内容,统一时间、地点备课,学科考核组认真听取每位应聘人员的上课,并打分。面试成绩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然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后,按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实绩和日常表现。体检不合格的不予递补。
(五)公示、录用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通过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本公告由丽水中学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0578-2131020,2029190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中学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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