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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盘锦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双台子区所属学校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4-08-05  点击量:6078次  分享至

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中小学公开招聘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人发〔2007〕130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经与市编办、市人社局协商决定,2014年盘锦市教育局为市直属学校和双台子区所属学校公开招聘各类教师98名,现结合各单位各学校的实际,制定如下招聘方案。

一、招聘院校、专业及人数

1.盘锦市经济技术学校:招聘专业、人数及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经校)

2.盘锦市中小学综合素质教育中心:招聘专业、人数及招聘条件详见附件2。(以下简称中心)

3.盘锦市机关幼儿园:招聘专业、人数及招聘条件详见附件3。

4.盘锦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校和双台子区所属中小学校:招聘学校、专业、人数详见附件4。

二、报名条件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立志从事教师职业并具备以下条件:

1.高中、初中、小学专任教师招聘条件

(1)高  中: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研究生(指本科专业为师范类)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专业对口;择业期内(2012、2013、2014年毕业生);取得高中及以上相应教师资格。

(2)初  中:a、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研究生(指本科专业为师范类)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专业对口;择业期内(2012、2013、2014年毕业生);取得初中及以上相应教师资格。b、盘锦市户籍;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对口;择业期内(2012、2013、2014年毕业生);取得初中及以上相应教师资格。

(3)小  学:盘锦市户籍;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对口;择业期内(2012、2013、2014年毕业生);取得小学及以上相应教师资格。

2.广播影视编导、播音主持、特殊教育学校招聘条件

(1)广播影视编导:盘锦市户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全日制一批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对口;具有电影电视栏目策划、制作、摄像、编导、剪辑、配音制作等专业知识并有一定的影视制作实践经验及实践作品;择业期内(2012、2013、2014年毕业生)。

(2)播音主持:盘锦市户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全日制一批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对口,普通话一级甲等以上;语言表达能力强,具备较强的应变能力,幽默风趣;性格开朗活泼、形象气质好,具有较强教学能力和活动组织能力;择业期内(2012、2013、2014年毕业生)。              

(3)特殊教育学校:盘锦市户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全日制普通高校特殊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择业期内(2012、2013、2014年毕业生)。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1.报名时间

8月8日——8月11日

每天接待报名时间为上午8:30-11:00  下午13:30-16:00。

2.报名须知

报名必须本人持报到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会计专业除外)、会计证(报名条件中未要求具备该证书的专业除外)、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二张(蓝底)。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考生从报名到考试、面试、录用上岗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3.报名地点及电话:

盘锦市教育局人事科(盘锦市兴隆台区兴隆大街109号)五楼人事科3,报名咨询电话:0427-2824058  0427-2283586

四、考试时间及科目

1.笔试时间:8月16日

(1)教育理论:8:30—9:30

(2)专业 课:10:00—12:00

2.考试科目:教育理论和专业课两科。

(1)报考经校、中心:考教育理论和高中语文。

(2)报考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考教育理论和专业课(高中阶段)。其中,报考语文、数学、英语、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的专业课考生均考本学科的知识;报考幼儿园及体育、音乐、美术、科学、心理、影视编导、播音主持的考生专业课考高中语文;报考计算机学科的考生专业课考高中数学。

3.考试、录取

(1)笔试:①教育理论全部为选择题,总分为120分;②专业课总分180分,总计300分。

笔试设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为108分(含108分),即笔试总成绩低于108分的不能参加面试。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该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招考职位最后一个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均参加面试;如总分最后一名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低择优确定;如确定人选因其他原因放弃或面试后出现的岗位空缺,在同一报考学科未录取人员中按照成绩依次递补。面试以说课为主要形式,具体要求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查考生所报学科必需的基本技能,60分为及格线,不及格者无录取资格。

(3)录取方式:依照所报岗位,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空余岗位的补录办法为:在同一学段、同一学科内未录取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选择空余岗位。

五、体检须知

1.确定体检人数: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量1:1的比例确定体检 人选(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按在同一学段、同一学科内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填补进入体检。

2.严格体检工作:体检工作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时对师范院校考生身体方面的相关要求进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

六、聘用公示

根据各专业的招聘人数,按1:1比例确定拟聘人选,并在盘锦市教育信息网站公示5天。新聘用教师全部实行聘任合同制(正式教师编制)。

七、监督监察

市教育局将邀请市编办、市人社局及相关纪检监察部门和考生家长代表监督监察此次招聘工作。

盘锦市教育局  

2014年8月1日 




考 生 须 知

一、考生报名时须持材料:

1、报到证(如已办理了人事代理,可持人事代理合同)。

2、学历证。

3、学位证。

4、教师资格证(会计专业除外)、会计证(报名条件中未要求具备该证书的专业除外)。

5、身份证。

6、户口本(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上述证件均需原件及复印件1套)

7、报名登记表(报考岗位填写到××学校、××学科,所有学校、学科不可兼报)。

请按上述顺序把各种证件依次排列好!!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师范类研究生应提供本科阶段师范类证明(成绩单或专业为师范类证明)。

2、教育理论考试题型全部为选择题(单选和多选)。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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